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政法、综治、维稳、纪检监察、法制、信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和地方各级维稳部门要牵头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把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纳入维稳、综治工作年度考核或者专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办法,细化有关规定,完善配套制度,扎实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决避免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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